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洛阳律师 > 郭晓静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借条效力大于欠条效力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0

  一、借条效力大于欠条效力吗

  借条效力大于欠条效力。法律快车提示您,借条和欠条都是债权凭证,都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但是借条能直接表明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而出具欠条的一方还要证明欠条的来源,即欠条的形成原因,才能表明是来源于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起诉只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就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郭晓静律师

郭晓静律师

服务地区: 河南-洛阳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185-6816-5135

在线咨询